政策转向:热点二线城市从“去库存”到“控房价”
导读:“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新常态,未来政策方向将从整体去库存趋向‘托底盖帽’。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会出台约束性政策,但力度不会太大。”专家对中新网记者分析称。
多维度“收紧”
限购、限贷政策加码 多地祭出限价令
在上述地区推出的“收紧”新政中,信贷额度和购买条件限制依然是需求侧调控的主要手段,而部分城市针对“稳房价”的急迫需求,还祭出了相应的“限价”举措。
作为率先举起政策“收紧”大旗的二线城市,苏州早在今年3月就发布了楼市调控举措,最引人瞩目的,要数有关强化商品房价格管理的规定。
3月18日,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苏十条”。按照规定,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新批准商品住宅项目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应当一次全部公示销售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同一批次房屋间价格不得调剂使用。
采取直接限价手段的还有南京,有媒体报道称,南京市于4月25日正式宣布商品住宅项目价格将设“涨停区间”,申报均价每平方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万至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在香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也提出了明确的限涨举措。
《意见》指出严格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前应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新备案商品房价格以目前我县区域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参照周边县区价格,备案后三个月内不得进行调整。
在限购方面,河北廊坊市政府于4月1日发布“廊九条”,对下辖三河、大厂、香河和固安实施房地产限购政策,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而北京通州区在5月5日发布的楼市限购举措中,也首次对商务型公寓纳入限购范畴,规定商务型公寓将暂停向以下三类家庭出售: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限贷方面,“廊九条”明确规定,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惠州规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必须严格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来确定首付比例和利率,同时,在小微贷款以及消费贷方面,出现贷款额度变低的情况。
(来源: 作者:)
相关阅读 去库存
热点资讯
- ·写字楼成最热门的投资类型
- ·未来住宅市场将趋于平稳 产业地产或将成为楼市新引擎
- ·预计未来一线城市房价涨幅还会进一步扩大
- ·未来一线城市甲级写字楼需求将继续增加
- ·房地产众筹能否实现让“所有人受益”难下定论
- ·一线城市对楼市的相关调控政策日前已经出炉
- ·如何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提出意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2015年一线城市甲级写字楼租金全面上涨
- ·营改增全面推行 房企大减负时代将到来
- ·房地产调控“十年三松”: 楼市2016年首迎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