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盘活土地资产 激活农村金融
导读:近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由人民银行会同中央农办等11部门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就《指导意见》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四是完善配套措施。试点地区要加快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做好“两权”价值评估,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建立“两权”抵押、流转、评估的专业化服务机制,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五是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监管政策、保险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
该负责人介绍,该试点坚持了依法有序、自主自愿、稳妥推进、风险可控的4点总体原则。
具体来看,在依法有序方面。试点要坚持于法有据,先在批准范围内开展,待试点积累经验后再稳步推广。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执行。自主自愿,即“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
稳妥推进是指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前提下,妥善处理好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融机构、政府之间关系,慎重稳妥推进试点工作。风险可控就是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完善试点地区各项配套政策,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平稳实施。
鼓励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两权”抵押贷款试点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主要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好的地区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试点地区需要满足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较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头良好,农村信用环境较好,配套政策较为健全等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农村土地制度相关改革要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开展。为保护农户的合法权益、防范试点潜在风险,《指导意见》明确“两权”抵押贷款由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自愿申请,保证农民群众成为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同时强调,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要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对经营规模适度的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要求试点地区政府采取利息补贴、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公司、利用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担保、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建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缓释及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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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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